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体会 麻福昌 | |
作者:麻福昌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71 更新时间:2018-03-29 23:53: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体会 麻福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史上的新的里程碑,中医 药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划时代的历史性标志性的新成就,中医药发展有法可依有具体的法律 保障。发展中医药事业利国利民,不再只是某些尸位素餐的医疗行政部门管理者的空洞的口号。 中医药工作者,对于中医药法完全赞同和衷心拥护,全面具体地把中医药法作为最根本的自信和遵循。 人所共知,在歧视中医、中医在野的时尚浊流面前,出于各种因素的加减乘除,中医工作者的厄运势不 可免。 希望下面的医疗行政部门的管理者,全面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法,必须把管理理念完全转 换到中医药法的法治轨道上来,千万不要再用相应的管理理念来管理限制约束中医的健康发展。以往用 西医的评判标准和管理理念来管理限制和约束中医工作,对于发展中医药事业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十分令 人痛心。 中医西医都是人类与疾病斗争的伟大成果,笔者在实践中将中西医誉为雌雄双剑,“中西雌雄剑超凡, 精准精湛巧亮剑”,鏖战病魔保平安。中西医各有优势和特色,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可以包容互鉴,但 是不可相互替代和挤压。只要有中医的发展规律和评判标准,不可不可互相混淆不分。可是我们的医疗 行政部门的某些管理者,却任意妄为,并没有加衣区别对待,对此所有中医工作者都有过痛苦难堪的记 忆。 中医就是中医,中医应该成立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而继续由西医原来行政管理部门来管理中医是不适 合的。目前造成中医严重乏人乏术与过去的管理体制机制不无不可分割的干系。 在此强烈建议和呼吁,没有成立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地方必须尽快专门的中医药行政管理机构,以便 依法根据中医的理论特色、标准、评判标准来评判和管理中医,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发展中医,更好地 为健康中国服务,为人类大健康事业服务。 作者认为,让中医走向世界,并非是让中医削足适履,只强调用西医理论来发展中医药是行不通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医药的发展固然不排斥借鉴西医的经验教训,但是不可以用西化的理念来代 替和取消中医的理论特色,更不可以把中医西化,否定博大精深的中医文化。依法发展中医药是实现中 国梦的需要,是人类文明进步健康的需要。人类大健康事业需要中医药,中医药文化是中国文化和世界 文化的奇葩,是人类文明健康进步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03-29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